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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作者:发布时间:2016-04-08 15:00:00:浏览:


税行党发〔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2014年工作要点》已经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尽快实现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全面推进2014年行业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共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2014年3月6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2014年工作要点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主线,以开展“组织建设年”主题活动为载体,全面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紧密结合注税行业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探索“条块结合、条走在前”的行业党建工作管理模式;培育塑造注税文化和诚信理念,实施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培”工程,着力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促进党建、统战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全面提升行业党建和统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政治素质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级行业党组织要按照地方党委统一部署和省国、地税局党组的具体安排,通过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进行宣讲,组织专题讨论,交流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要及时反映学习动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认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级行业党组织要抓紧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特点,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安排。通过活动加强党员的党性党纪和群众观教育,强化党员的理想信念,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把行业党的组织覆盖和解决注税行业长期存在的党建工作薄弱问题,作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来体现。
        (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省级行业党组织要经常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树立典型。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一线人员中选拔一批执业规范、服务优良、业绩突出、近年来受到过各级表彰的先进人物,推选一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有成效、工作有创新、组织有活力的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在全行业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全行业的带动和表率作用。
        二、加快党的基层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一)依托地方协会建立行业党组织。尚未完成省级行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地区,要抓紧时间于2月底前完成组建任务;已经当地省委组织部门批复同意成立省级行业党组织,但尚未召开成立大会的地区,要统筹谋划,尽早部署下一步行业党建工作;已完成省级行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地区,要认真组织,分类指导,尽快抓好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建立健全工作,尽快理顺行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二)积极探索、创新行业党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根据做大做强的发展需要,积极支持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探索以集团为单位成立党组织,由集团总部所在地省级行业党组织直接管理的试点工作,在党建工作上出新意、创品牌。
        (三)扩大税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覆盖。按照3月底前完成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建立健全工作的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就近就便与当地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其他税务师事务所或街道社区联合建立党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已经与其他社会组织联合成立党组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单独设立党组织。
        (四)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的选派工作。对尚无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等多种途径开展党建工作。6月底前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的全面覆盖。
        三、抓好书记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优秀党组织带头人
        (一)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拔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好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一般由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中的党员担任,提倡党组织书记和事务所负责人“一肩挑”。
        (二)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省级行业党组织和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注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制度保障,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党组织书记的培训。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将适时组织省级行业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培训、举办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省级行业党组织要及时做好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的轮训工作。要结合注册税务师行业特点和党组织书记岗位需求,突出培训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党组织书记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素质。
        四、创新党员教育活动方式,促进党员队伍科学化管理
        (一)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养。省级行业党组织和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定期组织党员培训,把党员教育与行业诚信、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把遵守党的纪律与遵守执业准则相结合,努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探索和建立党员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党员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加快行业信息数据库建设。通过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网校等平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行业特点的党员教育活动。
        (二)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省级行业党组织和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做到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对一时不能转入正式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临时组织关系,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党组织活动。妥善解决党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三)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党组织相对薄弱和无党员税务师事务所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注重从优秀的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骨干和青年注册税务师中培养积极分子。推进“双培”工程,坚持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要针对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的衔接工作。
        五、建立信息传递沟通机制,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影响力
        (一)畅通与中央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将积极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机制,定期上报注税行业党建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加大行业在多层面的宣传力度。
        (二)建立基层党组织信息反馈机制。省级行业党组织和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示范单位要设立行业党建工作专(兼)职通讯员,适时收集整理党组织最新工作动态,上报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以便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在行业进行推广,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三)建立与其他行业间的信息交流平台。省级行业党组织和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关注其他社会组织的新做法、新经验,特别要建立与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的横向联系,加强学习交流,借鉴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思路,结合行业实际,将行业党建工作抓出特点、抓出实效。
        六、以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继续做好行业统战工作
        (一)要进一步扩大行业代表人士队伍规模。省级行业党组织要把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作为政治责任,在前一阶段推荐选拔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各环节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匹配代表人士与从业人员比例,对代表人士人才库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加强日常培养,实现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做好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届中增补的推荐工作,争取增加代表、委员名额,为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提供帮助。做好代表人士先进典型和事迹的收集和宣传工作,发挥代表人士在行业的示范作用。
        (二)拓宽代表人士培养、锻炼渠道。省级行业党组织要以提高代表人士组织协调领导能力为重点,积极探索实践锻炼的新形式。通过交流座谈,安排协会任职、担任社会职务、扩大到行政机关挂职锻炼的范围等举措,为代表人士丰富阅历、拓宽视野、成长提高,创造更好的前提和条件。
        (三)加大代表人士培训力度。要分级办好代表人士培训班。下半年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将与中央统战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第四期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省级行业党组织也可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做好本地代表人士培训工作。要把培养、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建立培养档案和考评机制,精心设计培训内容、突出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效果。
        (四)加强对同心服务团活动的指导。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要指导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按照规程适时举办集中的专业性、非专业性公益活动,积极支持志愿单位开展小型、分散的公益活动,不断扩大同心服务活动的影响。积极鼓励和探索在各省(区、市)建立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分团,因地制宜开展活动。省级行业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支持、指导其活动开展,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2014年,省级行业党组织和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及有关部门、地方党委的总体部署和总局党组的各项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努力开创行业党的工作与行业发展相互促进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