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军:五届二次理事会以来工作报告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作者:发布时间:2016-04-13 15:35:00:浏览:次
各位理事:
我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五届二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并汇报中税协2016年的主要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一、五届二次理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
自去年3月以来,中税协在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按照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王军局长提出的“四个一定要”“一个目标、二个原则、三个服务、四大战略”要求,坚持为会员服务宗旨,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加强行业党的建设,全力推进行业法制工作,不断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行业信息化战略,促进了税务师行业转型升级新发展。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取得税务师资格的有12万余人,全行业从业人员10万余人,其中执业税务师4.1万人,税务师事务所5千余家。
(一)全面加强行业党的建设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党组的各项部署,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多措并举,围绕“制度建设年”的工作重点,全面加强行业党的领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同志先后3次作出批示,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秦丰、总经济师任荣发同志到协会听取行业党建等工作的汇报,三位局领导对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了新的要求。
实现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一年来,税务师行业党委根据中组部组织二局的指导意见、税务总局党组的要求,自上而下完成了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税务总局行业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尽快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较好地完成行业党组织体系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等工作。目前36个行业省级党委全部成立。各省级行业党委根据本地区事务所和党员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创新党建管理模式,采取省级行业党委直接管理为主、地方党组织监管为辅的方式,多形式确立隶属关系,加强行业指导。2015年6月,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吴玉良同志赴上海调研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肯定行业党建工作成效,提出要围绕业务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深入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至2015年底,共建立了786个省级以下行业基层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选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各级行业党组织重视党员发展工作,据统计,截止2015年底,共有党员1.3万名。在建党94周年之际,税务师行业党委评选了10个省级先进税务师行业党委和35个先进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税务总局党组部署,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印发了《关于在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省级行业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行业实际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省级行业党委领导班子和党支部书记、业务骨干负责人为重点,2015年6月和10月,分别在井冈山举办了省级行业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吴玉良、中央统战部六局副局长杨跃进出席行业党委书记培训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指导各省市行业党委培训党支部书记1170人次,开展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学习讨论和经验交流,不断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二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印发了《省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会议制度》等5个行业党委工作制度,指导行业各级党组织建立基本工作制度,以及党组织职责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党员监督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树立“好典型”。指导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弘扬企业精神,践行核心价值观”“党员示范岗”“优质服务所”“责任追究制”等活动,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增强税务师事务所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四是加强党建调研和督导。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分赴十几个省市指导党建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各省级行业党委也先后建立了党建联系点,并形成工作制度。5月,行业党委书记、会长宋兰同志等行业党委领导分别到党建联系点尤尼泰(北京)和(上海)税务师事务所等联系点调研、参加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活动,指导推动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大力推动行业统战工作。2015年5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税务师行业党委认真组织学习,并对全行业落实中央统战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的通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推动行业统战工作实现跨越发展。根据行业内党外人士占90%的特点,按照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继续加强行业代表人士选拔推荐工作。以政治素质高、社会贡献大、参政议政能力强,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为标准,累计选拔出587位行业代表人士。重庆、河北有6名代表人士被推荐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注税行业同心服务团公益活动,举办了《税收征收管理法》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展研讨会和3次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公益活动,出版了《“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涉税问题概览》系列辅导教材。大力支持各省成立同心服务团分团。目前,四川、安徽、浙江、广西、福建、江苏、西藏、贵州、大连、云南、宁夏已成立了省级分团。其中,四川在21个市、州和成都10个区成立了31个分团。广西分团也在南宁、柳州、桂林组建了分团。其他地方税协也在积极组建同心服务团分团。2015年10月底,统战部六局就建设同心服务团等工作到协会开展专题调研,对此予以肯定。
党中央对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非常重视。王军局长在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了题为《完善体制,健全机制,强化制度,履行行业党建政治责任》交流发言,肯定了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在中组部举办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上作专题汇报。
(二)全力推进行业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持续做好税务师行业立法、修法,不断完善行业准则体系,积极推进行业法制建设。
为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建言献策。2015年1月28日,中税协在北京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研讨会。有来自政府部门、学术界、涉税专业机构的官员、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等100多人,以“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展”为主题,就确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法定业务等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讨。2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研究。在广泛听取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以及财税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基础上,拟定了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报国务院法制办、税务总局。6月25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中国《税收征管法》立法建议项目组在京举办专题征求意见会议,来自财税及法律方面的专家与中国税务师协会、国内外大型企业税务部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本土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就我国《税收征管法》修订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中税协提出了《税收征管法》修订的总体意见。
主动反映行业立法意愿。配合税务总局做好税务师条例前期论证、调研等工作。2015年1月,中税协立法工作小组完成立法所需听证、论证材料。2月,组织行业内各级人大、政协委员为立法积极献言献策。3月“两会”前,中税协报请税务总局主管领导提议、王军局长同意,请税务总局和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全国政协常委钱冠林、全国人大代表王力、全国政协委员宋兰、全国政协委员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总裁蓝逢辉、全国政协委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国税局局长范立新等,向2015年两会提交了涉及征管法修订、注税行业立法等方面内容的多项议案、建议和提案,得到了人大、政协和相关部委的重视。
全国政协专题调研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立法工作。2015年6月23日至2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率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就“推进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立法”到广东、四川两省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广东、四川省政府、政协、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与来自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部分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纳税人代表就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存在问题、税务师行业立法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同时实地考察了4家税务师事务所。刘晓峰指出,税务师行业是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并非一般中介组织。其承担着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立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从调研来看,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亟须立法的呼声很高。涉税专业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深入将会有很大的发展,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特别是税务师行业的立法和行政监管非常紧迫。随后写出了调研报告,对推进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特别是税务师行业立法提出建议。俞正声主席在2016年全国政协常务会工作报告中对调研给予充分肯定。张高丽副总理在报告上作了批示。
不断建立和完善执业准则体系。2015年3月,五届二次理事会对2014年制订完成的7项业务承接规则进行审议,提出继续相关修改建议和意见。根据会议决议和业务准则委员会论证结论,中税协对7项业务承接规则从文字表述和实务操作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增加业务性规则的工作底稿和操作指南。经常务理事通讯表决,通过了《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试行)》《税务师业务计划规则(试行)》《税务师工作底稿规则(试行)》《税务师业务报告规则(试行)》《纳税争议代理服务业务规则(试行)》《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鉴证业务规则(试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规则(试行)》等七项业务规则。5月,业务准则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启动了2015年业务准则制订工作。根据《中税协业务准则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北京、大连、江苏、广东税协为主要起草单位的课题组,完成了《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税务咨询业务规则》《税务顾问业务规则》《纳税申报准备业务规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业务规则》和《税务师纳税审核技术规则》等六项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已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并经业务准则委员会审议原则通过。同时,根据《税务师执业规则课题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于10月完成了《纳税风险评估业务规则》及《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导意见》《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导意见》《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鉴证业务规则》和《纳税争议代理服务业务规则》等业务需求编写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工作。
(三)不断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
201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调整为具有行政登记性质。中税协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应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人才储备,提升税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全力筹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年来,在税务总局与人社部反复沟通下,经中税协积极配合,11月2日,人社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90号),明确税务师资格考试由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评价、管理和组织实施。税务总局王军局长高度重视并作了“细之又细,稳为要务”的批示,中税协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制定了详细的考试工作方案,成立考试委员会、考试办和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管理、出题等工作。截至2015年12月20日报名结束,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近17万人,报考科目数为41.5万科次。中税协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试卷保密、供电安全、网络通讯、安全保卫、严防作弊等方面工作。目前,考试工作已圆满结束,各地考风考纪良好。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培训体系,继扬州培训基地、西部培训基地之后,又与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建立了中税协大连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按照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一年来共举办18期培训班,累计培训2175人次。为提高培训效果,培训基地改进授课方式,提高授课内容针对性,增加教师与学员互动,得到学员认可。为满足学员需求,还举办4期计划外培训班,包括公司ipo税务代理相关业务、营改增业务操作实务与疑难解答高级研修班,出口退(免)税和转让定价专题培训班,共培训264人。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优势,2015年中税协网校新增课程96门,累计学时214学时,在线学员达3万余人。同时,根据2015年注税行业高端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训236名高端人才。2015年5月,中税协召开了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
督导税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认真贯彻税务总局《关于再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190号)等文件精神,中税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协高度重视,加强行业自律检查,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进一步落实职业道德规范,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认真完成2015年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根据新修订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和《关于做好2015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审核标准,并利用信息手段简化工作流程。2015年,中税协完成14家5A级、35家4A级事务所等级审核、复核工作。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会员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大对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税务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根据2014年度百强事务所数据显示,收入超过1亿元以上事务所13家,其中排名前10名事务所收入达22.09亿元,约占行业总收入的15%。
(四)大力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及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落实王军局长提出的行业信息化战略要求,中税协提出了“互联网+税务师行业”的建设构想,制订了“123456”的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
制定信息化建设工程一期系统方案。2015年1月,中税协成立信息化工程办,根据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系统开发测试与推广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召开八期工程办工作会议,研究与神码公司战略合作的相关事项,明确了2015年度信息系统的建设内容,对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总体设计、系统开发与测试及试点上线等工作进行了规划。完成了工程总体技术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搭建行业信息化服务云平台。在中税协原有应用系统的底层架构基础上,结合新系统的技术架构和云平台的结构特征,多次组织召开技术研究与讨论,编写了“技术对接方案”和“中税协应用系统云端迁移方案”,完成了应用系统与安全认证系统CA的对接和全体会员的数据迁移工作。至8月底,完成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一期的行业管理系统、所得税鉴证报备管理子系统及所得税鉴证辅助工具的云端迁移工作,云平台正式启用。
完成信息化一期全国推广工作。为增强系统的适用性和用户体验,中税协先后于4月和5月,在宁夏与北京进行了信息化系统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写“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阶段成果及下半年全国推广方案”与“注税行业交易平台建设方案”,由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8—9月,先后赴20多个省(市)组织召开推广工作培训会,并协助地方协会做好信息化系统应用、乐税网数据填报等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中税协制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化推广工作补助办法》,鼓励地方税协和事务所积极开展信息化一期推广。截至12月31日止,完成信息化一期全国推广的三次验收工作,全国5455家税务师事务所中4571家在乐税网开办了网店,占84%;41780名执业注册税务师中32090名在乐税网开通了黄页,占77%。
(五)合力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
一年来,中税协加大行业宣传力度,切实发挥《注册税务师》会刊、中税协官网宣传主渠道作用,同时利用新媒体,建立中税协官方微信平台,及时发布行业新闻,传递行业正能量,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整合新媒体增强行业宣传力度。为加大行业宣传力度,中税协专门成立新媒体宣传小组,制定新媒体工作方案,起草新媒体管理办法,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7月1日,正式开通了中国税务师官方微信平台;9月1日起每日推送行业重要信息;搭建了与会员、从业人员、专家学者沟通平台,免费提供法律法规查询等服务功能;官方微信开通5个月后,关注人数超过2.4万人;热点信息点击率超4万次;在同类微信平台评比中由最初的第10名跃升至第5名。切实发挥《注册税务师》杂志和中税协网站宣传作用。完成了《注册税务师》杂志的设计改版,编辑策划了多期富有特色的《特别关注》栏目。第三次举办全国通讯员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税协官网发布信息419篇,新闻图片383张,与国税总局同步更新法律法规条目137篇。目前网站总访问量322万人次。依托会刊、网站、微信宣传资源,多次联系30余家中央级、经济类媒体对行业立法、修订征管法等活动作及时报道。其中,中央电视台在《朝闻天下》节目对中税协举办的“一带一路”涉税服务公益大讲堂内容做了专题报道。同时,策划完成了协会成立20周年活动方案,撰写了涉税服务30年暨行业协会成立20年宣传片《追梦人》脚本,征求4A、5A事务所代表对脚本业务部分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各地协会征集动态视频资料。目前宣传片正在进行紧张拍摄。
多措并举提升行业社会影响力。继2013年海峡两岸涉税服务论坛和2014年海峡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之后,9月18日,中税协在昆明举办了2015年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本次论坛主题为“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组织作用 适应新常态下的可持续发展”,有来自中税协、香港税务学会、澳门税务学会及台湾省、台北市、高雄市会计师公会的代表共150多人参加了此次论坛。与会代表就税务师行业发展、“一带一路”战略与自贸区建设、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转让定价新规对纳税人的影响等主题相互交流意见。10月在大连组织举办中国财税教育培训高峰论坛暨“税务师杯”2015优秀财税教师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税务师行业理论研究有奖征文、税收和税务师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加强国内外合作交流
不断加强学习与交流,组织参加国际性会议,为国内外同行业搭建相互间沟通平台,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动行业国际化战略实施。
做好国内外同行接待来访。一年来,中税协共接待来访7次。4月16日,由韩国税务士会会长郑求政为团长的韩国税务士代表团访问中税协。韩方介绍了完善税务士法律制度,促进经济的发展的经验,;并建议中国应该尽快推进税务师行业立法。4月20日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4月29日德国萨克森-安哈尔特财税联盟访问中税协,双方就税务代理人制度、税制改革、会员教育与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6月1日台湾省会计师公会、6月16日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7月6日香港税务学会访问中税协,就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反避税、行业立法以及香港税务师考试在内地设考点等进行交流探讨。11月9日,德国巴伐利亚财税局代表团访问中税协,就税收政策和税收征收方面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各方均表示,通过交流与沟通,分享信息,加强合作。
参加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活动。7月2日,中税协参加AOTCA 第27次理事会(电话会议),会议就AOTCA 2015大阪会议准备情况、纳税人宪章项目进展情况、OECD(经合组织)的BEPS(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等进行汇报。10月14日至16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中汇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余强率中税协代表团150多人参加了在日本大阪召开的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2015年会议。北京、河北、天津、陕西、山西、广东、福建、浙江省(市)税协作为中税协代表团的分团参加了会议,中国税务师事务所代表就BEPS第十三项行动计划对中国的影响及展望在大会作主旨演讲。
(七)全面加强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
中税协坚持民主办会,按章程履行职责。同时,按照行业协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要求,进一步研究探索协会工作新机制、新方式,切实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
充分发挥秘书处和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一年来,共召开一次理事会、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就行业发展规划、工作报告、2016年工作计划、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信息化推广方案、部分理事与常务理事更换(增补)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常务理事会的决策职能。召开会长办公会、专题会、工作例会等50余次,加强了对行业日常事务的管理。各专门委员会均召开了1—2次会议,有效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议事和咨询作用。为加强重点工作的统筹、督办力度,先后成立了行业立法工作小组、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税务师考试委员会等,集中行业专家力量,就行业重点项目进行研究和审定。2015年,秘书处在组织上述会议、相关决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秘书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税务总局“三严三实” 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开好领导班子、工作人员民主生活会。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印发中税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手册。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多次组织全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机制。加强协会机关党建,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群众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当前,行业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行业立法滞后,业务规则(准则)体系建设亟需加快推进;行业后备人才储备有限、高端人才严重不足;行业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自律机制和诚信体系有待完善,服务会员质量有待提升,国际化水平有待提高;税务师事务所治理结构尚需完善,业务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税务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是国家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中税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行业实际,认真制定税务师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下功夫抓好党建保障、法制建设、自律管理、人才培养、信息服务、文化宣传、国际战略等重点工作,为实现建设国际先进、中国特色的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目标而努力。
(一)加强行业党建保障
1.落实党建工作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王军局长系列批示精神,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理顺管理体系,实现党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完善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夯实党组织工作基础;各级行业党委要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纪国法,模范带头,为人表率,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组织开展“对社会树诚信之风,对客户讲廉洁之气”活动,把抓党建落实到促进业务发展,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双丰收。
2.落实统战工作新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丰富统战工作内容,创新统战工作方法;强化行业代表人士选拔培养,加强与各级统战、组织部门的联系,推荐更多行业优秀代表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拓宽参政议政渠道;适时协助做好全国政协调研等工作;完成各省同心服务团分团组建,鼓励和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专业和非专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扩大行业影响。
(二)推进行业法制建设
3.加强行业立法工作。积极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证券法》的修订工作;参与并推进《税务师条例》的起草和立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委员等行业代表作用,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推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4.制定行业“十三五”规划。根据税务总局“十三五”规划纲要,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明确行业“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建立行业发展十大体系,包括党建保障体系、法制规范体系、业务创新体系、考试评价系统、继续教育体系、自律诚信体系、文化宣传体系、信息服务系统、国际合作体系、组织管理体系,为实现建设国际先进、中国特色的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目标而努力。
5.健全行业规则体系。拟重点招标完成执业规则及业务需求编写课题项目(公开招标):《税收筹划业务规则》《纳税审核业务规则》和《其他申报准备业务规则》及业务需求编写课题项目,《资本市场涉税服务业务操作规范》课题研究项目。拟重点完成业务需求编写项目(委派形式)《纳税风险评估业务规则》《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导意见》《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导意见》《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鉴证业务规则》等4项业务规则需求编写;下发《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税务咨询业务规则》《税务顾问业务规则》《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和《纳税审核技术规则》等6项规则,并完成其业务指南及需求编写;落实已经发布的执业规则执行情况及修订计划,关注《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及“三证合一”后的涉税政策,适时启动修订《企业注销登记鉴证业务规则》;根据修订后的企业清算鉴证业务规则更新对应业务需求编写;对中税协已经发布的业务指导意见和业务规则名称进行统一更新。
6.修订行业管理办法。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调整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改进和完善会员年检方式,修订会员年检办法,加强行业奖惩制度建设,完善《中国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税务师行业突出贡献奖评审办法》,制定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相关办法。
(三)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7.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落实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执业质量事中、事后监督;依托行业信息化,逐步建立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综合评价体系、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
8.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做好5A级、4A级税务师事务所复核和新申报税务师事务所的认定工作,简化认定程序,提高认定质量;完善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化相关规定,建立税务师事务所兼并重组供需平台,探索税务师事务所组建大型集团发展模式和治理结构创新。
9.做好为会员服务工作。继续做好中税协法律法规库、12366知识库等的使用、维护、推广工作;通过税务师事务所邮箱,发送每日财税资讯;反映行业诉求,加强与总局相关司局沟通,做好业务支持工作;做好组织事务所参与12366纳税服务中心咨询等工作。
10.大力拓展涉税业务领域。与2016年“营改增”涉及的相关行业协会建立联系,为事务所搭建合作平台;探索税务师事务所开展资本市场业务、提供打包和跨界服务等;推动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加强政府购买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专业服务的调研和指导,推动国税系统购买服务项目范围、资金来源、预算科目及付费标准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启动《业务指导目录》编制工作。
11.做好行业报表填报工作。完成2015年度行业报表填报组织和数据分析工作,积极与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合作,撰写行业发展报告。
12.加强协会能力建设。中税协及地方税协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新常态,研究新形势下对协会治理结构的新要求和社团改革政策;不断完善行业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制度,强化行业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政策制定中广泛征求意见的意识和程序,充分发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策作用以及专门委员会的议事和专业咨询作用,增强工作合力;评选2016年度突出贡献奖。加强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完善协会管理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业务素质,提升为会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快行业人才培养
13.做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按照人社部、税务总局《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认真做好2015年、2016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和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扩大行业后备人才队伍;制定和实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
14.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完成2016年扬州、西部、大连三个培训基地23期培训班计划;加大办学力度,提高办学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培训对象选拔和培养机制,制定高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优化和提高中税协网校平台的服务功能,加强网校课件建设,2016年新增26门课程;指导地方税协以及税务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工作。
(五)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15.落实信息化战略。积极推进行业信息化“123456”战略规划的落实;充分利用云平台、乐税网为纳税人、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涉税专业和综合服务;依托行业信息化平台和乐税网,建设行业业务创新中心,推动涉税专业服务产品和工具的众包、众筹、众创、众扶。
16.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开发、上线乐税网税务社区、知识库等产品,为事务所搭建与纳税人的社交平台,为会员免费提供基础应用服务。
17.完成二、三期工程建设。完成行业管理二期系统(包含行业报表、行业党建管理、行业统战管理、考试管理、教育培训、综合评价体系、会员诚信管理、)功能的需求编写、开发、上线、推广等工作;优先开发事务所急需的业务支持系统,重点完成全业务报备、风险评估、事务所内部管理(基础版)等子系统,融合已上线应用业务支持系统及乐税网为会员提供服务。
18.完善乐税网。做好乐税网在线应用和用户拓展工作,着重做好咨询和专题宣传推荐、培训报名等网站产品开发工作;适时推出产品交易系统;向纳税人推介由税务师事务所开发的“互联网+”产品;适时召开乐税网及新产品发布会。
(六)加大行业文化宣传力度
19.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协会及税务师事务所体制、业务创新理论;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宣传“自强不息”、“合作共赢”、“永不行贿”、“永不做假”等行业文化,树立行业新形象,弘扬行业正能量。
20.加强行业宣传。切实发挥《注册税务师》会刊行业宣传主阵地作用。提升编辑综合业务水平,加强通讯员和作者队伍建设,通过与注税行业、税务系统、相关院校和研究机构重点作者的联系沟通,聘请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资深税务师和财税院所理论工作者为特邀撰稿人,建立具有较高层次的专家作者队伍。做好会刊发行工作;利用好新媒体尤其是官方微信和官方网站等,打好行业文化、宣传工作“组合拳”。
21.开展各项活动。根据税务总局2016年税收宣传月要求,组织好行业税收宣传月工作;做好第六届“税法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税务师杯”优秀财税教师评选活动、组织2015年度中税协网校优秀学员及先进协会评选;拍摄、发布《追梦人》行业电视宣传片。
(七)推进行业国际化战略
22.加强国际间合作交流。扩大与国际涉税专业服务相关组织的联系范围,适时举办相关论坛,加大国际话语权;协助地方协会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境外培训。
23.服务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开展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走出去企业的涉税专业服务;鼓励税务师事务所在国外建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探索与外语高校联合培训跨国专业服务人才。
24.做好接待来访工作。做好2016年AOTCA会议和“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参会工作;建立健全网站英文栏目,对英文税收法律法规、行业概况等内容不断充实并更新。
2015年,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2016年行业担负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中税协和各地税协都要适应经济发展、税收新思路、新常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工作合力,提升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要在税务总局党组的领导下,扭住关键,精准发力,严明责任,狠抓落实,为推进税务师行业创新发展,为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