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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施企协与中税协联合举办“新个人所得税法”公益讲座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作者:发布时间:2018-11-19 09:57:00:浏览:

       9月25日,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主办,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承办,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协办的“新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与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管理应对”公益讲座在北京中土大厦顺利召开。


      来自全国多个省、市、县区的440多名工程建设企业财税人员参加本次讲座。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尚润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董国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副主任王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业务准则部主任侯宏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部主任金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授陈玉琢、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运营总监仉喜林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并作主题演讲。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求松主持会议。
      尚润涛指出,本次讲座是会议主、协办方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决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旨在推进工程建设行业财税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他强调,在个税新政即将实施之际,广大企业要认真领会、充分理解,扎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税务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税务人才培养;三是注重税收策划。
      李林军用四句话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服务个人所得税改革提出建议:一、服务改革。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个税改革的重点,就是从分类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征管转变为“代扣代缴、自主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新模式,大量自然人加入到自主申报纳税的行列,这些对扣缴义务人和自然人纳税人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正确宣传。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通过多方合作、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广泛、正确地宣传税法,原原本本地宣传和解读人大、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能片面解读,更不能误读误导。三、优化服务。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通过优化自身税务服务,为自然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政策咨询、纳税申报、汇算清缴、专项扣除、申请退税登记专业便利的服务,降低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和风险。四、加强自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正确理解和把握税法,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诚信服务纳税人。
      董国云谈到,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建筑行业税务管理研究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他强调,企业税务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在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加强税务管理工作,做好税收策划,从而降低税负,提高盈利水平。
      会议期间,陈玉琢做了“新个人所得税法解读”的专题演讲。他结合实操案例,就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纳税人、应税所得范围、适用税率、计算方法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分析,为大家理清了新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思路和变革趋势。他认为,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无论是从调整基本减除费用,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还是增加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方面,都切实提高了我国居民的实际收入,刺激了消费升级。大家也应当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的实施为契机,养成记账的习惯,建立家庭账簿,增强纳税意识。
       仉喜林以“新形势下企业税收风险管控”为题作了演讲,他指出:当前形势下,企业面临的“税收风险”可以分两个层次理解。一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少缴税款,而面临补税、滞纳金,甚至罚款,对企业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风险。如,未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或未遵循税收征管要求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用不正当手段偷逃税款,虚假申报等。二是指经营管理中,因未充分理解和合理运用税收政策,造成企业多缴、错缴税款,甚至重复纳税等增加企业税收负担的风险。他认为,税务管理不是简单的计算、申报、缴纳税款,税务管理应当与企业战略、企业业务相结合,并从三大思路、六大方面阐述了企业如何做好税收策划。企业要树立“风险管理在前,创效筹划在后,业财有机结合,注重落地操作”的税务管理理念,一手做好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另一手做好企业税收管理价值创造。
      本次会议帮助企业了解了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和趋势,厘清了新个人所得税法企业税务管理的思路,帮助纳税人建立起正确的税收管理与策划理念,受到参会企业的一致好评。